| 类别 |
原来所学专业 |
接考要求 |
| 一类
(通信技术) |
计算机通信、通信技术、通信工程、程控交换、
移动通信、卫星通信、光纤通信、通信信息管理 |
直接接考 |
二类
(电子信息类) |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电子材料与元器件、微电子学、应用光学、生物医学工程、电子与信息工程、应用电子技术、广播电视工程、电磁场与微波技术、遥测与遥感、公共安全图像技术、电子设备及系统、家用电器、医用电器、办公自动化设备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计算机及应用、计算机科学教育、计算机软件、软件工程、计算机应用软件、微型计算机、计算机网络、计算机硬件与维修、计算机检测与控制、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 |
加考:
信号与系统、通信技术基础(或数字通信原理) |
三类
(理工类、工科类、非电子信息类) |
数学类、物理类、化学类、生物类、天文学类、地质学类、地理科学类、地球物理学类、大气科学类、海洋科学类、力学类、电子信息科学类、材料科学类、环境科学类、心理学类、统计学类、地旷类、机械类、仪器仪表类、能源动力类、电气信息类、土建类、水利类、测绘类、环境科学与安全类、化工类、材料工程类、制药类、交通运输类、海洋工程类、轻工纺织食品类、航空航天类、武器类、工程力学类、生物工程类、农业工程类、林业工程类、公安技术类、管理工程类(部分) |
加考:
信号与系统、通信技术基础(或数字通信原理)、非线性电子电路 |
| 四类 |
其它专业 |
不能接考 |
| 注:表中所列仅供参考。具体加考课程,应以自考办的接考证明所列内容为准。 |